太坑人!多次遭“無證”整形機構蒙騙,福州一女子成十級傷殘
N海都記者 陳江燕 通訊員 張久動 陳鋒
家住福州晉安區的陳女士對自己的外貌總是有些不滿意,在其朋友劉小美(化名)的推薦下,她來到一處位于偏僻民宅內的整形美容機構,并在臉部注射了“玻尿酸”美容針。注射后不久,陳女士的臉部開始出現不適反應,遂又找到該美容機構,并在對方帶領下,換了另外兩家整形美容機構進行“專業修復”。沒想到的是,這三家整形美容機構均未具備相應資質,且負責人為同一人。最終,陳女士的臉部無法全面修復,構成十級傷殘。近日,晉安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李某某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無資質醫美“連環套”
美容不成反致殘
陳女士的年紀在二十歲出頭,平時對相貌要求很高,因此對自己的淚溝和法令紋有些不滿意,總想找個機會將它們改變。陳女士的朋友劉小美,曾在整形美容機構工作過,在得知陳女士有整容的想法后,極力向其推薦到某整形美容機構進行醫療美容。
該整形美容機構位于一處偏僻的民宅內,連門店招牌都沒有,但因為是朋友推薦的,陳女士沒有多想,且未認真審核該機構和醫生是否具備相應資質,便聽從該機構的建議,讓實際上并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李某某在其臉部注射了“玻尿酸”美容針。注射后不久,陳女士的臉部開始出現硬塊、腫脹等不適反應,當即要求上述整形美容機構想辦法解決。
于是該機構工作人員又將她帶到另外兩家整形美容機構,三家機構的負責人實際上都為朱某某,且均無從業資質,然而陳女士依然沒有警覺,盲目聽從安排,并接受所謂的“專業修復”。“修復”近半年后,陳女士的臉部依然腫脹,甚至出現畸形不對稱情況,身心遭受巨大打擊,隨即報警。后經司法鑒定,陳女士受損的臉部將無法全面修復,構成十級傷殘。
“修復針”實為生理鹽水
涉案2人被提起公訴
在審查過程中,檢方發現,一針劑的美容針價格為8000元,推介人劉小美在介紹成功后,可以拿到3000元的高額介紹費;陳女士從注射美容針,到所謂修復治療,先后換了三個整形美容機構卻均無資質,就像連環“陷阱”,用于欺騙消費者深陷其中;而根據嫌疑人交代,其給陳女士注射的“修復針”其實只是普通的生理鹽水,并不含有任何有效藥物。
檢方介紹,根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醫療美容行為的機構及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許可證書并應具備相應的各項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李某某在不具有行醫資格的情況下擅自為陳女士進行醫療美容,并造成相應損害,檢方遂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對其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檢方提醒,面對魚龍混雜的醫療美容市場,各位消費者要擦亮眼睛,選擇正規醫療機構,充分認識手術的潛在風險,保持對美容效果的合理期待,并做好相關憑據的留存以防萬一。
編輯:小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