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時嫁孫中山,被稱為“民國國母”卻主動提出離婚,后半生孤獨
原標題:18歲時嫁孫中山,被稱為“民國國母”卻主動提出離婚,后半生孤獨
大家都知道,宋慶齡是孫中山的妻子,可她并不是孫中山的原配。孫中山的原配是盧慕貞,這也是一位偉大的女性,更是民國國母,可是一生卻默默無聞。1883年秋孫中山在家鄉搗毀了北極殿神像,為了平息眾怒,父母將孫中山送到香港讀書。
年少的孫中山很叛逆,父母認為如果能給他安排一場婚姻,或許能讓他安下心來。孫中山的母親有個姐妹嫁在香山縣上恭都塋鄉(今珠海市金鼎區外沙鄉),她認為同鄉的盧耀顯之女盧慕貞與孫中山很相配,雙方的家世、年齡、經濟情況等,都可謂是門當戶對。
盧慕貞生于1867年,比孫中山小1歲,自幼家境優越,祖上顯赫。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盧慕貞是典型的南方傳統女子,自幼纏足,身材嬌小。反觀孫中山,深受西方自由婚姻思想的家鄉,加上志向在于推翻清朝,這讓他和盧慕貞很難做到舉案齊眉。
然而,父母之命是無法違背的。1885年,18歲的盧慕貞還是嫁到了孫家。婚后三個月,孫中山便離開家鄉前往香港繼續讀書。此后多年,孫中山回家次數不多,可他漸漸發現盧慕貞孝順、勤勞、賢惠,這讓孫中山非常感動。
1891年10月,兩人結婚第七年,兒子孫科出生了。作為一名舊式女子,盧慕貞文化并不高,她對民族大義也沒有多少了解,更不明白丈夫所從事的反清事業,但是她從不阻攔丈夫的事業,她選擇在背后默默支持丈夫。在一篇名為《默默支持孫中山革命的盧慕貞》中,作者這樣評價盧慕貞:
“盧氏是一位具有中國傳統女性優良美德的母親,一手承擔養育兒女的責任,又孝順侍奉家翁家姑,照料嬸母程氏生活。一個小腳女人,承擔這么多繁重家務,還為孫中山的革命活動擔風險。她使孫中山減少了家庭的后顧之憂,把精神集中到革命事業上。”
除了生下兒子孫科外,盧慕貞還生下了大女兒孫娫、小女兒孫孫婉。然而,1915年孫中山還是和盧慕貞離婚了,而且是主動提出的。孫中山為何要和原配離婚呢?孫中山后來給英國老師康德黎的信中這樣寫道:
“我的前妻不喜歡外出,因而在我流亡的日子里,她從未有在國外陪伴過我。她需要和她的老母親定居在一起,并老是勸說我按照舊風俗再娶一個妻子。但我所愛的女子是一位現代女性,她不能容忍這樣的地位,而我自己又離不開她。這樣一來,除了同我的前妻協議離婚之外,再沒有別的辦法了。”
離婚后,盧慕貞沒有怨恨孫中山,她成為了一名虔誠的基督徒。1952年9月7日,盧慕貞在澳門去世,享年85歲。
參考資料:《默默支持孫中山革命的盧慕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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